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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订“禁止保姆陪睡条例”是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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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q
时间:
2012-1-4 08:39
标题:
制订“禁止保姆陪睡条例”是吃饱了撑的
这几天,上海的网上都在讨论据说即将由“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出台的家政合同条例,也就是在《家政合同中拟禁止“保姆陪睡”》的条款。
据说,条例中有这样一条“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同龄人同居一室。”
这句话字面上是不是可以可以理解为:只要是不同龄的异性就可以同居一室了。那么40岁的保姆和60岁之间的异性,应该都不是“同龄异性”吧,照这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可以同居一室。
至于同性之间的陪睡行为,更没有在禁止之列。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异性不能睡,性的不行;同性能睡,性关系允许。
你再仔细地去研究的话,就会发现,这个条文只不过是反对“保姆陪睡”而已,至于保姆的其它的性行为他们并没有禁止。真是很性化。
定这样的条文,是领导都吃饱了没事干,撑的。天天想夜查禁止“保姆陪睡”,把陪睡的保姆而坚决清除,以纯洁他们管理的保姆队伍。
可是遇到,主人和保姆之间真的产生了爱情而睡在了同一张床上,怎么办呢,这样的事有过哇。
有了“保姆陪睡”的条文,其他吃饱了撑的领导们都可以参照执行。比如,秘书行业也同样可以推出“反对秘书陪睡”的条文,演员协会更可以照样推出禁止“演员陪睡”的合同条款。这样一来,女同志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解决了。
转自互联网
作者:
会飞的鱼
时间:
2012-1-4 08:56
咬文嚼字!值得推敲推敲!!!
作者:
彬彬
时间:
2012-1-4 15:53
作者:
彬彬
时间:
2012-1-4 15:56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1-5 08:36
作者:
Eleven
时间:
2012-1-5 09:05
这2B的条款,咱政府出息啊
作者:
驰骋的风
时间:
2012-1-5 10:16
不是一般地牛叉呀
作者:
小玉
时间:
2012-1-6 20:41
作者:
其实我是神
时间:
2012-1-13 08:48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1-24 23:29
八方捷报,四海增辉。 一元复始,九州同庆; 八方和协,四季平安。 万里江山,增奇添彩; 四化图景,流翠飞红。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4-29 23:22
很经典,很实用,学习了!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5-3 23:22
我是老实人,我来也!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5-19 23:19
加精、加亮滴铁子,尤其要多丁页丁页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5-22 23:25
你们都躲开,我来顶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5-25 14:23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5-25 14:23
作者:
markq
时间:
2012-5-25 19:18
Web3D纳金网 www.narkii.com
作者:
此瑜非彼鱼
时间:
2012-5-25 19:42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7-23 23:24
再看一看,再顶楼主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10-1 23:22
加精、加亮滴铁子,尤其要多丁页丁页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12-2 23:22
非常感谢,管理员设置了需要对新回复进行审核,您的帖子通过审核后将被显示出来,现在将转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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