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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制订“禁止保姆陪睡条例”是吃饱了撑的 [打印本页]

作者: markq    时间: 2012-1-4 08:39
标题: 制订“禁止保姆陪睡条例”是吃饱了撑的
这几天,上海的网上都在讨论据说即将由“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出台的家政合同条例,也就是在《家政合同中拟禁止“保姆陪睡”》的条款。



       据说,条例中有这样一条“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同龄人同居一室。”



       这句话字面上是不是可以可以理解为:只要是不同龄的异性就可以同居一室了。那么40岁的保姆和60岁之间的异性,应该都不是“同龄异性”吧,照这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可以同居一室。



     至于同性之间的陪睡行为,更没有在禁止之列。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异性不能睡,性的不行;同性能睡,性关系允许。



     你再仔细地去研究的话,就会发现,这个条文只不过是反对“保姆陪睡”而已,至于保姆的其它的性行为他们并没有禁止。真是很性化。



      定这样的条文,是领导都吃饱了没事干,撑的。天天想夜查禁止“保姆陪睡”,把陪睡的保姆而坚决清除,以纯洁他们管理的保姆队伍。



     可是遇到,主人和保姆之间真的产生了爱情而睡在了同一张床上,怎么办呢,这样的事有过哇。



     有了“保姆陪睡”的条文,其他吃饱了撑的领导们都可以参照执行。比如,秘书行业也同样可以推出“反对秘书陪睡”的条文,演员协会更可以照样推出禁止“演员陪睡”的合同条款。这样一来,女同志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解决了。

  转自互联网
作者: 会飞的鱼    时间: 2012-1-4 08:56
咬文嚼字!值得推敲推敲!!!
作者: 彬彬    时间: 2012-1-4 15:53

作者: 彬彬    时间: 2012-1-4 15:56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1-5 08:36

作者: Eleven    时间: 2012-1-5 09:05
这2B的条款,咱政府出息啊
作者: 驰骋的风    时间: 2012-1-5 10:16
不是一般地牛叉呀
作者: 小玉    时间: 2012-1-6 20:41

作者: 其实我是神    时间: 2012-1-13 08:48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1-24 23:29
八方捷报,四海增辉。 一元复始,九州同庆; 八方和协,四季平安。 万里江山,增奇添彩; 四化图景,流翠飞红。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4-29 23:22
很经典,很实用,学习了!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5-3 23:22
我是老实人,我来也!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5-19 23:19
加精、加亮滴铁子,尤其要多丁页丁页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5-22 23:25
你们都躲开,我来顶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5-25 14:23

作者: # 馮 &    时间: 2012-5-25 14:23

作者: markq    时间: 2012-5-25 19:18
  Web3D纳金网   www.narkii.com
作者: 此瑜非彼鱼    时间: 2012-5-25 19:42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7-23 23:24
再看一看,再顶楼主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10-1 23:22
加精、加亮滴铁子,尤其要多丁页丁页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12-2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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