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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和苹果的iPad商标之争这两天无疑让不少“果粉”(苹果公司产品的粉丝)颇感沮丧,在石家庄等多个地市工商部门已经要求 iPad产品下架……由于涉嫌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IPAD商标侵权,苹果遇到了麻烦。
那问题到底在哪儿呢?争议的焦点在于台湾唯冠是否有权出售深圳唯冠的商标。早在2011年12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决:深圳唯冠公司2001年就注册了IPAD商标,并拥有相关权利。
原来在2000年,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接着在2001年,唯冠国际另一家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在2009年,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向英国IP公司转让了旗下的所有iPad商标,然后2010年2月,IP公司又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
现在纠纷的焦点就在于:台湾唯冠的那次商标转让,是否包含深圳唯冠的商标在内?对此双方各执一词。
苹果公司的态度很明确: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权,现在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深圳唯冠则表示:苹果公司是从台湾唯冠购买的IPAD商标权,却指责深圳唯冠拒绝履行协议。
业内人士认为,苹果利用IP公司出面购买IPAD商标,是为了防止被索要高价,然而却百密一疏: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湾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苹果公司也可以就台湾唯冠转让它并未持有的商标权起诉。但即便苹果公司胜诉,也不代表苹果就能够拥有商标在中国大陆的所有权。”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课任教师、美国律师Stan Abrams对媒体表示。
深圳唯冠则表示,如果将来在中国大陆的官司输了,未来还有可能以“合同欺诈”为由,在美国对苹果提起诉讼。因为,苹果利用壳公司低价购买IPAD商标权,本来就欺诈在先,“美国法律对于不透露真实购买意图的虚假购买行为有严格要求。”态度很明确,这事没完。
唯冠曾是全球著名的显示器制造商,但早已面临破产,目前该公司有近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一些舆论认为,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权之争,可能是这家企业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旦苹果公司最终败诉,将无法继续在中国大陆销售iPad系列产品,或为产品更名,同时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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