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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多人对银行收费“报备制”持质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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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5:4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针对饱受人们诟病的银行乱收费问题,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能否一改银行服务收费乱、收费多现状?对此《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联合搜狐网进行了在线调查。
    超过98%的人称银行收费有问题
    银行乱收费的问题,早就已经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记者注意到,在这种背景下,一些银行乱收费转入“地下”逐渐隐蔽化。例如,出现了强制开通、隐形手续费、强制捆绑收费等现象。
    一家国有银行的储户声称:“前段时间,手机里收到一条短信,说我的手机银行已经被扣除掉1元的手续费,当时我就很奇怪,我从来就没有开通过手机银行。后来我打电话问银行客服人员才知道,因为我所办理的网上银行的优盾会自动开通手机银行业务,用手机交电费,交网费,免费使用一个月,第二个月就开始收费。如果不想开通这个业务,还需要取消。但是,当时我开通优盾的时候,工作人员跟我说所有的服务都是免费的,其他什么都没有说。为什么后来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强制开通了这项业务呢?”
    还有一些被调查储户反映,小额账户管理费也让人感到很是头疼:“当时办卡的时候,并没有说明如果低于多少钱就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而后来卡里余额几十元,谁也没有在意,但是去存钱的时候才发现,一个季度要扣去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
    而在个人账户备受谴责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在企业账户中普遍都存在。记者了解到,除了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外,其他的银行几乎都要收取。其中最多的是华夏银行和招商银行,每年最高可达600元,与最低的交通银行60元相比,整整相差9倍。
    去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16家上市银行当中,工行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83亿元,位居第一位。中行、建行、农行分别以非利息收入779.77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达687.92亿元、548.24亿元紧随其后。
    在此次调查中,对于问题“你对当前银行收费最切身的感受是什么”,有57.33%的人认为“收费项目太多,不堪重负”,有1.4%的认为“收费项目基本合理”,还有41.28%的人认为收费项目“既不公开也不透明,消费者经常一头雾水”。
    96%受调查者对“报备制”存疑
    正是由于银行收费弄得“天怒人怨”,此次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各界的热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被明确列出的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
    对此,有21.98%的人认为“看似与普通人关心的收费项目联系不大”,有24.54%的人认为“希望有更多的收费项目被纳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范围”,还有53.49%的人认为“应该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进一步细化明确”。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将一些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定价、指导价范畴值得肯定。在目前市场状况下,监管部门对一些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是遏制一些银行乱收费冲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除了政府定价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有一点较为引人关注的规定就是建立所谓的银行定价“报备制”。按照有关规定,除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在提前30天或15天向相关部门报告后,可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
    对此,有60%的人认为“‘报备制’使得银行在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上自由度过大”,有3.38%的人认为“赋予商业银行在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上一定自主权,并无不妥”,还有36.53%的人认为“‘报备制’在实践中很有可能削弱监管的力度”。
    对于上述规定,发改委价格司的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首先,现在商业银行的一些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确实是比较高、比较乱,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就是要增加银行收费透明度——你为什么收我的钱?你提供什么服务了?现在很多商业银行没做到这一点或者做得不好。其次,银行收费项目偏多,提供一项服务就收费,这个收费上是不是有一个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管价格的机构是不是要审批?收费合理不合理要社会上认可、法律上要有依据。对大家反映强烈的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降的降下来,严重违法乱纪的该处罚的处罚”。
    一位被调查者质疑认为,一方面,新规中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范围太窄,而另一方面,要求“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的报备制,有在制度上为“高收费合法化”开后门之嫌。
    刘俊海认为,在市场充分竞争情况下,报备制本身并没有问题;但目前中国银行业尚不能称为完全市场化竞争,银行业仍是相对垄断行业。针对于中国当前金融市场的某些特点,应当对银行按照市场规律自行调节价格的范围进行一些必要限制。
    一位被调查者也认为,我国的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虽然自认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主体,但银行是高门槛的审批行业,绝非所有资本都能进入的。在资源分配和审批准入的严格制度规定下,银行市场远未有想像的那么开放。所谓的市场竞争,很多时候是具有垄断资源的银行之间的协商,储户、用户没有多大发言余地。本来就和银行存在各种联系的如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在相对垄断的市场状况下,其自身更是和银行产生了某种利益关联。银行业的收益对这些监管部门也产生联系,这就让监管很多时候基本上是缺失虚置的。在这种情况下搞“报备制”,效果十分令人怀疑。
    近5成人赞同降低银行垄断程度
    正是由于我国各大银行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使得人们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许多规定看法偏于悲观。
    对于问题“从长期来看,根治银行乱收费状况的最有效办法是什么”,有19.42%的人认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加大监管力度”,有30.82%的人认为“加大消费者在银行收费项目定价中的话语权”,还有49.77%的人认为“适度降低当前金融市场的垄断程度”。
    “银行业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市场竞争不是很充分。”中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田勇说,“从根本上来讲,银行是一个企业,应该有足够的定价权,但是也要依法发挥外部管理机构的作用,对银行的收费进行必要的规范,尤其在基础性的公众服务上发挥作用,而且这些服务应该以免费为主,但是在一些创新性的、高端性的营销服务上,还是应该给银行独立的定价权。”
    刘俊海认为,金融改革还没有达到充分竞争的程度,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地位不平等。正是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使得一方面银行拥有绝对的定价权,另一方面消费者难以维护自身的权益。“银行服务具有较强的公众色彩,所以在银行服务定价方面,应该履行必要的价格听证程序。究竟如何定价,需要听证会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方式来确定,选定消费者代表、银行代表和政府部门代表共同参与。”
    对此,银河期货的一位研究人员也向记者建议:“其实不应该通过所谓的行政的手段来去勒令商业银行取消收费项目,而更多的是应该放开银行业的竞争,以市场化的竞争来削减商业银行的手续费。如果一家银行的各种杂项费用和手续费收取过高,消费者可以选择另外一家银行,通过充分性的竞争就能有效降低消费者的成本。”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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